JPE-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引致了约100万女孩“消失”
中国在1980年代新生儿性别比失衡,然而当时的性别选择成本很高且总和生育率波动不大,什么原因导致了这一现象?
发表在JPE的这项研究认为1978-1984年中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引致了当时的新生儿性别比失衡,效果集中在一孩为姐姐的多孩家庭中。整体而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可以解释约100万女孩的“消失”。作者在实证中排除了同期实施的独生子女政策的影响。
标题: Land Reform and Sex Selection in China
期刊: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作者:
- Douglas Almond:Professor of Economics and International and Public Affairs, Columbia University. Focus Areas: Health Economics,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Labor Economics, Public Policy.
- Hongbin Li (李宏彬):He is the Co-director of Stanford Center on China's Economy and Institutions, and a Senior Fellow of Stanford Institute for Economic Policy Research (SIEPR) and the Freeman Spogli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Studies (FSI).
- Shuang Zhang (张爽):She is an Associate Professor of Economics at Imperial College Business School. Her research interests are in environmental and energy economics, climate change, and gender inequality. She was a Postdoctoral Fellow in Stanford Institute of Economic Policy Research at Stanford University in 2012-13.
出刊时间: April 2019
Preface
- 消失的女性(Missing Women):人类新生儿性别比的生物学标准约为1.05(男婴比上女婴),但许多亚洲和穆斯林国家的新生儿性别比显著高于这一数值,且从国家总人口看,也是男性高于女性。这表明,有许多女性由于人为选择的因素“消失”了。这一现象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玛蒂亚·森提出并被称为“消失的女性”;有研究显示,全世界“消失的女性”超过1亿;
- 中国新生儿性别比由1978年的1.06上升到2000年的1.20。2020年“七普”数据显示,全国第一孩出生性别比为1.13,第二孩出生性别比为1.07,第三孩出生性别比为1.33;
- 已有研究显示,新生儿性别比失衡与性别选择成本的降低有关(如使用超声技术鉴定胎儿性别)。中国的新生儿性别比从1980年前后开始上升,而当时的性别选择成本很高。何种因素导致了那时中国新生儿性别比的失衡?
(也有研究认为经济发展导致的生育率下降与新生儿性别比失衡有关,而数据显示中国1980年前后人口总和生育率相对平稳。)
核心假说
- 这项研究中,作者提出1978-1984年中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简称“土地改革”)引发了那时开始的新生儿性别比失衡;当时农村人口占比达86%;
- 确认这一假说,需要重点排除同期开始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那时的计划生育可以被认为是“一胎化政策”或“独生子女政策”-One Child Policy,OCP);
- 机制:
-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主要通过收入机制影响家庭性别选择;
- 新生儿性别选择是如何做到的——坐火车去省城做B超。超声技术在1970年代被引入省会城市,结合超声机扩散到省会城市的数据和1980年铁路路网数据,发现有铁路与省会连接(且省会有超声机)时,家庭更有可能进行新生儿性别选择。
政策背景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 1978年后,中国政府启动了一些自上而下的改革以提高生产率,包括提高主要农作物采购价格、减少粮食采购配额、开放区域间贸易;这些政策被当时的领导人认为过于激进;
- 1978年底,安徽凤阳小岗村18位农民开启了分田到户的草根行动并取得了粮食产量的大幅增加。随后国家态度逐渐软化,1982年1月,中央一号文件确认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
-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打破了农业集体化的路子,它将土地使用权长期授予个人家庭,显著促进了农业增长。
农村地区的独生子女政策
- 独生子女政策由1979年开始实施,如果违反了该政策会受到经济处罚;城市地区一直严格实行独生子女政策,但在农村地区,1984年之前生育两个孩子是被允许的。在1979-1983年,农村的家庭只有在生了三个或更多的孩子时才会受到处罚。后来,农村地区的独生子女政策被逐渐强化;
- 1979-1987年,中国的总和生育率为较为稳定。
数据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与独生子女政策的推开
- 两项政策在县级层面推开的信息来源于当地县志。作者将县志的数据与年鉴数据进行了比较,并使用本福特定律进行了检验,认为县志的记载比较可靠;
- 共收集了914个县的数据,占到当时有农业县数量的一半;
-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县级开始实施的年份以该县的个别村开始实施包产到户的年份确定;
- 独生子女政策在县级实施的时间以县政府发布对超过规定的第三胎家庭实施处罚的政策文件年份确定。
本福特定律(Benford's Law):也称为首位数字定律,是一个关于在多种自然、社会和科学数据集中首位非零数字分布的观察。它指出,在许多自然出现的数据集中,较小的数字出现在首位的概率远大于较大的数字。具体来说,本福特定律表明,数字1作为首位数字的概率大约为30.1%,数字2作为首位数字的概率约为17.6%,以此类推,数字9作为首位数字的概率则大约为4.6%。这一定律最早由物理学家Frank Benford于1938年发现并分析说明,之后被广泛应用于鉴定会计数据是否被篡改、识别自然数据与人工数据等领域。其背后的数学原理是对数分布规律。虽然简单,但本福特定律被认为是数学中最神奇的几个应用之一。
超声技术在省会城市的扩散
- 从Chen et al. (2013) 的研究中获得,也来源于县志;(这篇也是李宏彬老师的研究hh)
- 到1982年,只有4%的有农业县拥有超声机,但当时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已近乎完成;
- 1965年,陕西西安有了第一台超声机;其他省会城市在1970年代后期开始有超声机。
新生儿性别比数据
来源于1990年人口普查微观数据,涵盖前文提及的914个有农业县;使用1990年人口普查数据的一个好处是缓解了人口流动的影响;(当时人口流动受到严格限制,因此普查时出现居住地与出生地不同的情况很少;作者也排除了发生流动的家庭样本)
重点关注1974-1986年出生,1990年时在4-16年之间的个体;
样本包括所有至少有两个孩子的家庭的第二个孩子。在这项研究中,92%的35岁以上女性至少有两个孩子;
使用子女与户主的关系确定子女的性别;使用出生年月进行胎次排序;
没有考察多胞胎的家庭;
头胎男孩比例在土地改革前后稳定保持在0.51左右,没有变化;如果头胎是男孩,那么二胎为男孩的比例也没有变化,约为0.5;如果头胎是女孩,那么二胎为男孩的比例由土地改革前的0.53上升到之后的0.56。
(该图显示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独生子女政策和超声技术的扩散)
识别策略
事件研究
- 土地改革前后的人均粮食产量:下图横轴是一个地区开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的相对年份(而不是绝对年份)。可以发现,在土地改革之前,人均粮食产量平缓波动,而改革开启后,人均粮食产量的逐年增加;
- 土地改革前后的新生儿性别比:同样的,下图的横轴是相对年份。下图A是头胎性别比,可以发现土地改革前后,这一数值稳定在1.05的生物学标准附近,表明头胎中没有性别选择;下图B显示了二胎性别比在土地改革前后的变化:如果头胎是男孩,那么二胎的性别比在土地改革前后没有明显趋势;但如果头胎是女孩,那么二胎的性别比在土地改革后有显著连续增加,从1.1上升到1.3。
计量模型
为了评估一胎是女孩时,二胎性别比的斜率在土地改革后的变化,首先估计了以下趋势突变模型(trend break model): \[ y_{ijt} = \alpha + \beta_1E_{jt}\times \text{GirlFirst}_{ijt} + \beta_2\text{Reform}_{jt}\times E_{jt}\times \text{GirlFirst}_{ijt} + \beta_{3}\text{GirlFirst}_{ijt} + \gamma_{jt} + \epsilon_{ijt} \quad(1) \] 其中:
- \(y_{ijt}\) 是虚拟变量,\(i\) 为家庭、\(j\) 为出生县、\(t\) 为出生年份,如果家庭 \(i\) 的第二个孩子为男性,则 \(y_{ijt} = 1\) ;
- \(E_{jt}\) 是事件时间,定义为出生年份减去改革年份;
- \(\text{GirlFirst}_{ijt}\) 是虚拟变量,当一胎是女孩时取1;
- \(\text{Reform}_{jt}\) 是虚拟变量,个体在土地改革之后出生则取1;
- \(\beta_2\) 测度了土地改革后二胎性别比(一胎为女孩)的平均斜率变化趋势,改革后 \(k\) 年男孩比例的增加是 \(\beta_2 \times k\) 。
式(2)是对平均处理效应的估计: \[ y_{ijt} = \alpha + \beta_4\text{Reform}_{jt}\times \text{GirlFirst}_{ijt} + \beta_5\text{GirlFirst}_{ijt} + \gamma_{jt} + \epsilon_{ijt} \quad(2) \] 其中,\(\beta_4\) 衡量了与一胎为男孩的家庭相比,一胎为女孩家庭的二胎性别比在土地改革后的平均增长。
结果
土地改革与性别比
- Table 1 的第一列显示,土地改革对一胎性别比的影响在统计学上不显著;
-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后,一胎为女孩家庭的二胎性别比每年增加了0.7个百分点,研究期土地改革的平均处理效应是3个百分点;这一效应在母亲受教育程度较高(完成小学教育)的家庭更大;
- 文章还估计了土地改革对总体性别比的影响,为3.8%。从1978年到1986年,性别比由1.06增加到1.13,增幅为6.6%,所以土地改革对这一时期农村性别比增长的贡献约为58%。
与独生子女政策效果的比较
- 第一列的结果显示,如果一个人是在独生子女政策之后出生的,那么独生子女政策对性别比的影响不显著(没有趋势突变);
- 不管有没有实施独生子女政策,土地改革对二胎性别比的平均处理效应始终显著为正;
- 在研究期内,不管有没有实行土地改革,独生子女政策对二胎性别比的影响都是不显著的。
土地改革与生育率
-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对总出生率和二胎出生率的影响都不显著;
- 独生子女政策使研究期内总出生率下降了3%;
- 第三列的结果显示,如果一个家庭第一个孩子为女孩,那么在独生子女政策下其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几率会增加17.3%。
土地改革如何增加性别选择
- 下表的交互项系数表明,如果省会有超声机器,那么土地改革对二胎性别比(一胎为女孩)的效果为正,此时如果该县有铁路与省会连接,那么效果会更大;
- 作者还利用1992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对中国儿童产后死亡率调查的数据进行了进一步分析,结果显示,如果一胎为女儿,那么二胎男孩的死亡率下降,但是二胎女孩的死亡率上升。这表明,父母似乎更多地将土地改革的红利给予了男孩,从而增加了存活二胎的性别比。
讨论
- 作者在文中检验了土地改革对性别选择可能的作用机制,结果显示,收入机制是最主要的。土地改革影响了一胎是女孩家庭的二胎性别选择,高学历家庭和土地改革后粮食产量增长更快的县更容易进行性别选择。作者还对(a)男孩生产率更高、(b)儿子有可能分得更多土地、(c)养儿防老、(d)土地改革降低了村庄卫生服务能力从而影响了女孩、(e)土地改革降低了村一级的管理权威从而使性别选择禁令的监督与实施受损、(f)土地改革放松了人口流动限制从而使农民更方便前往省会进行超声检查等可能的机制进行了粗略检验,没有发现能支持这些机制的证据。(严格地排除这些机制需要更多的数据,更严谨的分析)
- 在1970年代末到1980年代中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导致了约100万女孩“消失”。
号外
- 这篇文章的正文不长,但附录显示文章整体的工作量很大;
- 文章对独生子女政策混淆作用的处理蛮有借鉴意义;
- 除了JPE这篇,Nancy Qian的经典QJE论文(Missing Women and the Price of Tea in China: The Effect of Sex-Specific Earnings on Sex Imbalance)也研究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性别选择的影响,主要是收入机制。
原文信息:
Almond, D., Li, H., & Zhang, S. (2019). Land reform and sex selection in China.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27(2), 560-585. https://doi.org/10.1086/701030